德国牧羊犬 German Shepherd Dog
历史沿革
德国牧羊犬的犬种标准是德国牧羊犬协会(SV)成立后,于1899年9月22日的第一次会员大会中,由阿多尔迈亚(Artur Mayer)与后来为我们尊称为德国牧羊犬之父的马克斯史蒂芬尼兹(Max von Stephnitz)共同制订提案而通过的,当时所制订的标准,虽然距今已有一百年的时间,但其基本的内容几乎没有变动,只是随着时代的演变,而在其内容的修饰与解释作了更详细的补充罢了。1901年7月28日的第六次会员大会,1909年
9月17日的第23次会员大会与1930年9月5日所召开的会员大会先后有了少许的补述修正,直到1961年的3月25日德国的SV经过繁殖委员会与理事会通过,才正式发布现今我们所依据的德国牧羊犬犬种标准;事实上这套德国牧羊犬犬种标准,它的基本精神仍然与当初创立SV时所制订的标准是一样的,只是将其所记述的内容更具体化、更明确化地阐述而已。
德国牧羊犬协会(SV)所制订的这套德国牧羊犬的犬种标准,是以最富有弹性,以及确立正确的目标与不动的信念来说明德国牧羊犬的标准。在整套标准中,除了身高、身高与体长的比例以及少数几根骨骼的角度和牙齿数目之外,很少有用到明确的对比数字,这也就是说这套德国牧羊犬的犬种标准,绝对是活用的,它不可能是绝对的,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即能表示,德国牧羊犬结构中只要是其体内的任何一根骨骼略微长或短,则全身的其他骨骼的长短与位置是必须有所变动的,因此至今可能没有任何两只德国牧羊犬的体形结构是完全一样的。虽然如此,但还是得以感到最协调为繁殖目标。
事实上德国牧羊犬的犬种标准其最值得瞩目的地方仍是其特别说明德国牧羊犬是“为创造获得具有高度作业能力之天份的作业犬为最终目标”,而特别表明了德国牧羊犬这个犬种的根本精神。
因此德国牧羊犬的禀性、体质、体形等从头到尾均是为符合这套标准而所繁育与改良而成的,它绝对不是只强调外在的美,事实上它的禀性、它的智慧、它的运动机能,对于德国牧羊犬的美所占有的比例更是为重。
以下就是德国牧羊犬协会(SV)所制订与颁布的德国牧羊犬犬种标准。
总体外形
德国牧羊犬的大小以中等为理想。体高的测定器,是以压住毛来测量,体高是者甲部位至地面的高度,是以沿触犬的肘部测量其直线。理想的体高,公犬以62.5公分,母犬以57.5公分,上下2.5公分的相差可容许。过大或过小,均有损作业价值以及繁殖价值。
德国牧羊犬的胴体稍微伸展、强逞,筋肉很发达。其骨很干燥,关节顽健。体长与体高的比例,以及四肢的角度,必须可保证,可适应长距离的耐久速步,而互相调和,且须备有可耐坏天气的被毛。具备理想的外貌是必要的,但不可因它,而对该犬做为作业犬的优秀性有损。
行为/秉性
性征表现必须明确。即公犬有男性的特征,母犬备着女性特征,必须非常明显。
德国牧羊犬,须具有野性的魅力,知性及有弹性的体质。在这种体型之下,上述的三项要素之平衡的比率,过多或过小,都是不对的。犬要如何的活动,乃脱离不了“健全的精神寓宿于健全的身体”这句话,由此可见魅力、知性与弹性等三项平衡的重要性。因此有持耐性的作业犬,须备有“任何时问均可供作业的性质”,这么说就容易了解了。
对缺乏服从心的犬,应施教并要求具有服从精神,于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均乐于听命令行动为宜。犬为保护主人或其财产时,应表现出其无比的勇气以及自告奋勇的精神。又主人有指示时,应毅然实施攻击,但平常,须慎重,且顺从,做为良伴,对主人所亲近的周围的人,尤其是孩子或其他动物,应该是温顺的犬。即对人易于熟悉,对主人的命令,能够即时顺从的性质是非常重要的。
整个外貌看来,应有自然而高贵的品格,且能令人垂爱的,有自信而且调和的貌姿为要。
有吸引人的气质,精神须安定,注意力强,单纯,易供作业,富于警戒性,对主人忠实,不易受外界诱惑,勇敢,大胆,斗争意欲强等,乃是纯种德国牧羊犬最明显而且应备有之特征。这些特色,使德国牧羊犬有效的担当作业犬。在社会上做为看守犬、盲导犬、警察犬、牧羊犬等而予以活用。
于嗅觉作业时,肉体上不需吃力,很容易地可将鼻子低触于地面上,悠悠而确实地追踪足迹,如此跟速步体型有关连,可供各种目的而予使用的追迹,做为搜索犬最为活用。
头部
头部的大小,与胴体的大小协调,以体高的约40%的长度最适宜(自额至鼻镜的长度)。头盖骨须有坚牢的感觉,不宜过纤细伸延,整个的感觉,须有筋肉质,耳与耳之间,有适当的宽度。
额:额,由前方及侧面看,应无弓形,中间亦无凹下,但仅微或似无的程度而已。
颊:颊部的颚应可显示咬力的强度,缓丸的线虽长,但不得突出至外方。
上额:上额(占头全长的约50%),由上看,由耳朵至鼻头端,渐序形成纤细,额的段落,不太明确而形成斜线,由上面看时,同样地移行至楔状又长的鼻面。上额的宽度,大约跟上额的长度相应。但公犬可稍微宽一些,母犬则可以少一些。
上颚与下颚:上颚与下颚,必须强而有力的发达,口吻须力强,唇应紧缩,而且以良好的筋肉质相合着。
鼻梁:伸直的鼻梁,应与额部的延长线成为同线。
齿:牙齿必须健康,力强顽健,而且完整。牙齿全部有42颗,上颚20颗,下颚22颗。德国牧羊犬的牙齿,咬合似剪刀状,即门齿的咬合像剪刀似,下颚的门齿与上颚的门齿,具有啮切的作用。上颚的牙齿,朝前方过于突出,或退入均为缺陷。齿与齿之间隙过大,亦为缺点。门齿的齿列,刑成一直线,切端咬合的齿列式亦为缺点。门齿应无间隙,紧密接闭为要。牙齿须深埋于齿堤(口腔粘膜的上皮隆起而浸入于下层的结合组织中,做成珐琅质基础的)中,颚须强而有力的发达。
耳朵:耳朵的大小中等,基部须广阔,向上高而直立。双耳均向同方向,不倾向一边,外耳壳的先端须细尖,向着前方位置。倾斜耳,短小的耳,垂耳等应排斥。向著一边拉而侧倒弯曲的耳朵,对犬种的损害至大。仔犬或幼犬,在换齿期间,有时到了六个月,或更久,仍将耳朵垂下,或倒弯于一边。运动中,或侧卧休息时,很多犬将耳朵缩伏,这样不算为缺点。
眼:眼睛的大小,应该中等,形成巴旦杏型。稍微斜着的状态,但不可突出,眼色与毛色相适配,须带黑的浓色为佳。眼光要求含有智惹,洋溢着有自信的表情。
颈部
颈须表现出强而有力,具有发达良好的筋肉,喉颈的皮不得松弛垂下(喉袋、颈喉下面垂下的皮)。颈子于紧张时的立姿状态,应保持四十五度的角度紧直,但于速步时,将颈子向前伸出跑者较好。
躯干
胴体的长度,应较体高的长度较长才对。体高的长度以100来说,对这个长度,体长的长度应有110%至117%问为宜。
胸深(Brust tife):胸的深度,对体高约有45%至48%的深度为佳。特别深者为不可。 (注:本来规定为须达体高的一半深度为佳,但如今改订以达48%为止,如果超过此深度者,算是过深的。)
肋骨(Rippen):肋骨的骨须充分发达,须长,形状又良好。桶型或扁平均不可。
肘(Ellbogen):肘的位置,应发达至肘部的胸骨的地方。即肘与胸骨的下线同齐。正确的胸部于速步跑时,可使肘轻松自由运动。胸部如因肋骨的发育不全,发达不够伸展,而像桶型过圆时,会引起肘部的障害,且无法轻松回转。过于扁平的胸部,会造成将肘压进去的原因。胸部往后面伸达,结果腰部会形成较短。
腹(Bauch):腹部形成渐缓往后缩上。
背(Rücken):
背,包含腰部(Lenden),伸直,且强而有力的发达。者甲部(Widerrist)至尻部(Kruppe)间,不宜过长。
耆甲部(Widerrist):须有充分的长度与高度,对着背(Rücken)明确暗示其存在,而且不中断背线,由前而后稍微向背部缓序移行下去。腰须宽阔,力强,筋肉的发达良好。
尻部(Kruppe):长,稍微斜下(约二十三度)为宜。骨盆骨(Parmm)与荐骨(Kreubein)是形成尻部的台盘。短斜的尻部或平直的尻均不理想。
尾部
尾有丰满的毛,而且至少须达到飞节(Spruggelenk),但不得超越过蹠前部(Hintemittelfusses)的中间,往外边似刀状下垂。尾巴,有些尖端会向侧边弯曲,形成钓鱼钩型。休息中,保持缓序的弧型下垂,但兴奋或运动时,就显著变成似弓状稍微往上抬起。但不得越过水平线往上举起,是故,尾巴不宜伸直,又不可往尻部上方卷起。以人工切短的尾巴是不许可的。
被毛
毛色(Furbe)
将皮毛的毛色区别,可分为茶色(braunen)、黄色(gelben),又有淡灰色(Hellgruuen)与黑色(Schwarz)之分。这些色当中,只有黑色混渗其他色毛生长,形成该犬全体的毛色色调(Abzeichen)。所以,在茶色、黄色或者淡灰色的生长区,以黑色的斑点色调模样加上,形成黑色的鞍部。加以黑云盖上像云刷摸样(有相应的明斑,以灰色或淡茶色为基的黑初毛)似的黑。灰色单色或明斑,或有茶色斑的。胸上的小白斑点,或是内侧,非常浅明的色虽被允许,但不太理想。鼻头,无论什么毛色,应该均为黑色。颜面(Maske)主要以口吻部边的意味,如浅淡黑色或缺乏黑色以及黄色,或刺眼似淡明的眼色犬,胸部的内侧与足部有浅明的斑,白爪与尾巴尖端的红色毛,或像洗久色调褪淡了似的色素的犬,均被认为色素浅弱。德国牧羊犬的基本毛,下毛,除了黑色犬之外,经常为灰色。仔犬最后的毛色,以上毛的生长完整后,始能决定。
毛(Behaarung)
硬毛的德国牧羊犬(Stockhaarige Deutschen Shaferhund)
上毛越浓为宜。每一根毛,须伸直,粗,耳朵内侧以及头、足的正面、足及趾尖均为短毛。颈稍长,被强毛盖住。前、后脚的后面,自前足的肘部至前足根关节的毛均长,后脚的上腿部,即尻的毛亦长。像穿上裤子似的比较丰满。毛的长度,渗杂不一,由于各样的毛长,能看到各种中间型态,过短的毛是缺点。
硬长毛的德国牧羊犬(Der Langstock hearing Deutschen Shaferhund)
每一根毛,微长,不一定是直毛,在身体上并不完全贴在身上。尤其是耳朵的内侧、耳朵后面、下腕的内侧,大约于腰的部份,毛较长,有时形成耳聪,又自肘至腕前部前系,亦长垂着。后脚上腿的裤状须长又浓。尾毛丰满,在后面形成旗子形。非常硬又长的毛,不像正常的硬毛那样,对坏天气可忍耐但不是太理想,如果有充分的下毛时,如能得州支部繁殖监理部的许可,即可使用于繁殖。
长毛的德国牧羊犬(Der Lang Harige)
该毛较硬的长毛更长,大概非常地柔软,通常在背中分开。下毛只在腰部可以见到,或者全无。硬的长毛德国牧羊犬,时常可以见到胸部狭窄,口吻细长的。长毛的德国牧羊犬,对于恶天候的抵耐或作业能力均显著的减少,因此,长毛是不理想的。
尺寸和重量
理想的体高,公犬以62.5公分,母犬以57.5公分,上下2.5公分的相差可容许。过大或过小,均有损作业价值以及繁殖价值。